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新江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科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市番禺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通过 | / |
5 | 广州峻岭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0-559193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陆河县陆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0-5526279
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人民中路188号四楼(自主申报)
招标人名称: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