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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开展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一一南郊村房屋鉴定工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JZB2024-018-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补充开展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一一南郊村房屋鉴定工作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条款

原文

现文

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十、结算及付款方式第3点”

第2期支付:全部鉴定服务工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提交正式的施工前房屋鉴定成果给采购人并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和合法有效的发票给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办理请款手续,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至施工前房屋鉴定费的30%到中标供应商账户。

第2期支付:全部鉴定服务工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提交正式的成果报告和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办理结算送审,待结算评审结果出具后,中标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和合法有效的发票给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办理请款,并按结算评审价一次性支付尾款给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采购人需求书“九、结算及付款方式第3点”

第2期支付:全部鉴定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前房屋鉴定成果给甲方并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和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丙方,丙方办理请款手续,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至施工前房屋鉴定费的30%到乙方账户;

第2期支付:全部鉴定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提交正式的成果报告和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给甲方,甲方办理结算送审,待结算评审结果出具后,乙方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和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丙方办理请款,并按结算评审价一次性支付尾款给乙方。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采购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桥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103号

联系方式:周生/020-84503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50号南区5座1梯201

联系方式:赵工/020-39938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0-39938983

 




发布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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